新闻资讯演示站欢迎您!

为什么说中国反恐行动与国际反恐事业同归而殊途”?

2024-03-07栏目:新观点
TAG: [db:tags]

中新社北京1月24日电 题:为何说中国反恐行动与国际反恐事业“同归而殊途”?

——专访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人权学院)教授李昌林

撰稿人:徐雪莹

*近,发布了《中国的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体系与实践》白皮书,详细介绍了中国反恐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历程,并总结了中国在全球反恐怖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为何说中国在反恐工作中注重保障人权?为何认为中国法治精神和理念与国际反恐原则和理念一致?中国在全球和区域安全稳定方面做出了哪些重要贡献?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人权学院)教授李昌林24日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做出解读。

图片来源:中新视频截图

以下是访谈实录的摘要:

采访记者:《中国的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体系与实践》白皮书的发布具有何重要意义?

李昌林:这份白皮书是**部全面阐述中国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体系与实践的专题性白皮书。它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它鼓舞人心。这份白皮书全面介绍了中国的反恐怖主义法律体系,着重介绍了处理恐怖活动案件的法律基础、权力运作和监督制约机制,以及中国在法律框架下展开反恐工作取得的成果。它对于增强人们对中国依法打击恐怖活动的信心,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具有重要作用。

它促进了解。这份白皮书以及之前发布的《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等专题性白皮书,有助于公众更加客观、全面地了解中国反恐立法和实践的全貌,理解中国打击恐怖活动及其实践的正当性,认识到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为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做出的巨大努力,支持中国依法打击恐怖活动的正义行动。

消除误解是第三点。西方反华势力对中国特别是中国新疆的反恐工作充满敌意,却对恐怖主义给中国造成的深重灾难闭口不谈,编造虚假新闻,发布充满恶意、以有罪推定为基调的研究报告,妖魔化中国的反恐法律制度和实践。白皮书的发布有助于消除误解,避免未明真相的受众受到不实舆论的误导。

资料图:特战队员搜索追击目标。刘坚 摄

中新社记者:在中国,关于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有哪些法律认定标准?国内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体系是如何形成的?面对西方对中国的认定标准的质疑,中国如何回应?

李昌林:在中国,确认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实体的基础主要包括反恐怖主义法、刑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等。

白皮书指出,恐怖主义需同时具备手段、目的和表现形式等要素。其中手段包括“使用暴力、破坏、恐吓等方法”,目的是通过“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表现形式为“主张和行动”。而恐怖活动不仅需要具备恐怖主义特征,还需要具有“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等法定表现形式。

中国反恐法律制度建设经历了入刑阶段、反恐怖主义专门立法阶段和配套立法阶段。2011年10月通过的《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相关问题的决定》是中国**部专门针对反恐工作的法律文件。中国通过4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以宪法为基础,逐步建立了以反恐怖主义法为核心,刑法为基础,国家安全法等为保障,其他法律为补充,包括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在内的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体系。

对于恐怖活动的认定标准,一些西方人认为中国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措辞比较宽泛。但实际上,中国法律对恐怖主义的定义的意图在于指导立法和实践中区分恐怖主义行为与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单纯根据法律对恐怖主义概念的界定来判断中国法律对恐怖主义的界定过宽,并不具备基本常识,还需要结合法律对恐怖主义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规定作为判断依据。质疑中国对极端主义的界定过于宽泛,同样是犯下了类似的错误。

武警官兵进行实战化反恐演练。(图片来源:刘坚)

中新社记者提问:中国在全球和区域安全稳定方面有哪些重要贡献?

李昌林回答:中国通过依法深入推进反恐斗争,为全球和区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有效阻止了恐怖分子和资金的跨境扩散。中国采取了内防输出、外防输入的策略,有力打击了境内恐怖活动,并有效遏制了恐怖主义的传播,使得恐怖分子和资金难以跨国传播。

中国在反恐工作方面取得的成就不仅限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依法反恐,加强执法合作。中国始终坚持依法反恐、以人民为中心的反恐理念,全面加强反恐法规建设和执法力量建设。中国通过加强国内执法能力以及与其他国家的执法合作,成功预防和打击了一系列恐怖活动,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积极促进全球和地区反恐交流合作。中国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提出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等一系列合作文件,并积极开展司法合作、联合反恐演习等活动。与多个国家建立了执法部门和边境地区反恐领域的会晤交流和对口合作机制,通过情报信息交流、边境联合管控、案件侦办、打击恐怖融资等方面的务实交流与合作,有效地提升了全球和地区反恐合作水平。

三是积极支持联合国在国际反恐合作中的领导和协调作用。中国始终遵循《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法原则准则,支持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一系列反恐决议。中国已经参与了12项全球性反恐怖主义公约,积极履行反恐义务,为维护联合国在国际反恐合作中的领导和协调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

中新社记者:对于国际上对中国反恐工作的误解,该如何解决?相比国际反恐原则和理念,中国的理念又如何保持一致?

李昌林表示,国际上对于中国反恐工作的误解是因为美西方国家利用舆论话语权操纵舆论,把中国依法反恐的形象妖魔化。针对这种情况,他建议通过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增加其他国家对中国反恐工作的全面了解,消除误解和不良影响。

中国的反恐理念与国际反恐原则和理念是保持一致的。中国坚持以人民安全为中心的反恐理念,同时也尊重人权和法治原则,在反恐的过程中保证了公正、公平、透明的执法程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中国也一直积极维护和支持联合国在国际反恐合作中的领导和协调作用,与其他国家展开了广泛的反恐交流与合作,通过多边和双边合作的方式,共同应对全球恐怖主义的威胁。

实际上,中国一直是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各项倡议的坚定支持者。该战略指出:“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行为、方法和做法,是旨在损害人权、基本自由和民主,威胁领土完整、国家安全,颠覆合法组成的政府的活动。”中国对恐怖主义的界定与联合国这一界定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所附行动计划也在中国得到积极落实。例如,中国在国内反恐立法和实践中,不仅积极加入和批准联合国反恐文书,还积极促成反恐双边、多边合作;中国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坚持通过反恐保障人权和在反恐过程中保障人权并重,坚持民族、宗教政策,坚持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这些与联合国的反恐原则和理念完全一致。

资料图:武警狙击特战专业训练。曹正玉 摄

中新社记者:国际社会应当形成何种合作模式以推动全球反恐事业的发展?

李昌林:全球反恐事业的进步需要在三个方面做出努力。

应当充分尊重和发挥联合国在国际反恐合作中的主导地位。所有国家都应当遵循《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律,积极响应联合国的倡议,服从联合国的决议,在反恐合作中发挥联合国的引领作用。

各国应当相互尊重。反恐是各国人民的天赋权利。国家之间应当相互尊重,避免出现只允许政府进行反恐行动,而不允许民众自卫的情况。同时也应当避免在反恐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不应将恐怖主义与民族或宗教问题挂钩,也不应将反恐作为侵犯人权的借口。

加强沟通交流也至关重要。通过沟通交流,各国可以增进了解、促进理解、建立互信,从而取长补短,提升反恐能力。(完)

专家简介:

李昌林,是一位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人权学院)教授,也是博士生导师。他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担任理事,同时还是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检察专业委员会的理事。他还担任重庆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一职。

在过去的职业生涯中,他曾担任四川省南充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挂职),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研室主任、法学院副院长,同时还是西南政法大学第八届学术委员会的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