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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制度型开放示范窗口 浦东新区谋划新一轮综合改革试点

2024-03-05栏目: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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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下称《方案》),提出了23项改革举措,旨在赋予浦东新区更大的自主权,重点关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上海社科院党委书记权衡表示,《方案》明确了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的重点任务、主攻方向和突破路径,围绕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人才高地建设、政府职能转变和超大城市治理等五个重要方面展开。这为浦东新区引领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提供了重要机遇。

根据《方案》,浦东新区将加大压力测试的力度,扩大改革综合效应,探索超大城市治理的有效路径,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示范窗口。

浦东新区的目标是打造制度型开放示范窗口。

王果表示,针对《方案》的亮点,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改革创新研究所所长指出:“一是强调新的开放方式,主要集中在规则标准等制度开放方面,通过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首先完善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二是强调深化改革,努力消除在提升全球资源配置功能和商品要素跨境流动过程中存在的制度瓶颈;三是强调促进创新,围绕建立开放的创新生态,深化科技创新管理机制、创新协同机制、科技金融支持机制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利用机制,促进优质创新环境的营造;四是强调招才引智,专注于人才作为**资源,解决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过程中的问题,塑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培养制度和环境;五是强调优化治理,探索超大城市治理新途径,围绕建立高效城市治理体系,在提供高品质民生服务、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促进城乡深度融合等方面探索新的发展路径。”

多位专家认为,《方案》的关键和亮点在于制度型开放。《方案》明确提出,浦东应加大规则标准等开放力度,建立制度型开放示范窗口——完善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提升全球资源配置功能,完善商品和要素跨境流动机制。

根据中国(上海)自贸区研究院(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刘斌的观点,这要求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要朝着更高的目标努力,在自贸区制度创新经验的基础上,在市场准入、数据交易、商事调解、金融双向开放、商品和要素跨境流动等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前瞻性的制度创新和开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重要示范和引领。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方案》围绕着建设制度型开放示范窗口,提出增加规则标准等开放措施力度,这对于推动浦东新区新一阶段高水平开放设定了新的目标和方向。”权衡表示,“上海一直是改革开放的前沿,而浦东新区更是位于改革开放*前沿,是改革开放的领军者中的领军者、先驱者中的先驱者。以制度型开放为牵引,也是增强上海全球资源配置功能和开放门户枢纽功能,进一步提升上海“五个中心”国际化水平与联动发展的重要措施。”

《方案》明确提出,要制订实施浦东新区扩大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探索有序放宽电信服务、医疗保健等服务消费市场外资准入限制,完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数字经济规则体系,深化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改革。

“一系列改革举措有助于推动各领域尤其是服务业领域,在规则、规范、管理、标准等方面与国际接轨,加快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改革,可以更好地为全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示范和引领。”权衡指出。

构建新型生产力发展引擎

上海社科院世界中国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谢一青认为,创新与开放是《方案》的核心主旨,旨在引领上海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

谢一青表示,要紧密关注浦东新区在金融、人才、数据流动、高技术产业(包括生物医药和人工智能等)、城市治理等领域所积累的优势,《方案》提出了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的策略,科技创新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而制度创新则为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提供保障。这包括完善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科技创新体系、高水平人才集聚地、营商环境优化以及城市建设等内容。

“为了解决全产业链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中的瓶颈问题,《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具有专业性和操作性的改革举措,有针对性地回应了产业界的需求,为浦东新区推动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上海中创产业创新研究院理事长、首席研究员杨宏伟表示。

以生物医药发展为例,《方案》提出了建立生物医药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临床科研合作,允许生物医药新产品参照国际同类药品定价,并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

一些国家采用类似国情的其他国家的同类药品定价方法,这有助于弥补药企创新的风险成本,促进药企不断进行新药研发。杨宏伟分析指出,国内生物医药新药上市时,需要在企业和患者之间取得平衡。我国的医药集中采购制度可以为患者节省大量医疗开支,但也存在一些新药定价过低的问题。对企业来说,推出一种新药通常需要大约十年的时间,有些甚至需要更长的时间。浦东新区为新药定价提供了一定的灵活空间,这将对生物医药企业产生积极影响。

在临港新片区建设全球离岸创新基地

《方案》提出,支持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全球离岸创新基地,探索主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的“离岸支点”机制。

“这是一个新的提议和新的任务。”上海财经大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孙元欣表示,从表面上的理解来看,建设离岸创新基地可能意味着在境内建立基地,建立开放型创新生态和机制,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积极开展科技前沿领域和“以我为主”的科技创新。

“未来,临港新片区有望利用自身的制度和开放优势,与全球**的科创基地开展合作交流和资源共享。”孙元欣说。

在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完善方面,《方案》提出,要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在前沿产业发展、跨境和离岸金融、新型国际贸易等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率先实现若干重点领域的突破。

在商品和要素跨境流动机制完善方面,《方案》提出,要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探索建立安全便利的数据流动机制,允许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安全前提下提升数据跨境流动的便利性。《方案》还提出要研究高标准且与国际接轨的数据安全管理规则体系,创新数据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优化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措施。

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深化改革方面,《方案》提出,要建设国际人才发展引领区,支持外籍人才担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允许外籍科学家在浦东新区领衔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担任新型研发机构法定代表人,并吸引全球高层次人才牵头负责科技创新项目。

【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四大亮点】

亮点1:

提升全球资源配置功能,跨境资管将进一步发挥效应

记者:范子萌

《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确定,其中的一个重要举措便是提高全球资源配置的功能。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将积极推进金融双向开放,同时还将探索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路径。为了提高跨国企业集团更加便利的跨境收付,我们将做好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相关工作。我们还将积极稳妥地发展期货市场,适时推出航运指数等新的期货品种。

要想支持资产管理行业的畅通境内外资金投资渠道,我们将在资金来源、投资方式、资金运营等方面优化业务模式,同时实施全球资产管理伙伴计划。在贸易结算、电商支付、碳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等领域,我们将试点使用数字人民币,以规范和拓展数字人民币在财政资金使用中的应用场景。我们还将支持总部机构发展离岸经贸业务。

为了提升我们的金融监管协调能力,我们将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并且加强中央与地方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我们也将积极提升驻沪金融监管机构国际金融业务监管能力。在国际组织方面,我们还将创新管理机制,并积极支持国际组织总部设在浦东新区。

跨境金融研究院院长王志毅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上述举措包括多项重要内容,这些内容涉及贸易结算、电商支付试点使用数字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等方面,是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信号。

围绕“做好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相关工作”,王志毅表示,2023年年中,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深圳、北京、广东三地开展试点,优化升级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这相当于“普惠版”本外币跨境资金池试点。当前,除了临港新片区外,上海实行的是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资金池、基于自由贸易账户的全功能跨境资金池以及外汇局的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在目前本外币协同的趋势下,未来本外币的监管政策框架有望趋向统一。”王志毅说。

“跨境资管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显著优势,有望进一步发挥效应。”王志毅表示,当前,上海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占全国将近一半,很大一部分源于资本市场业务,例如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入市渠道(CIBM)、债券通、沪港通、QFII/RQFII等。这一方面是上海基于全国大的政策框架下的优质金融服务的重要体现,另一方面也充分发挥了上海外资机构众多的优势。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也是上海10多年前就已经开展的成熟且规范的业务。近几年国家外汇局发布了专门的外汇操作指引,这方面的优势也继续显现。

关于“支持总部机构发展离岸经贸业务”,王志毅表示,离岸经贸业务不仅涉及货物贸易,还包括服务贸易及加工贸易,这充分发挥了上海自由贸易账户“既管风险又做创新”的既有优势。

看点 2

加速科技创新与市场深度融合,打造多元化融资渠道

记者 常佩琦

《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下称《方案》)提出,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完善资本市场对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等制度安排,研究适时推出科创板期权产品,为跨境技术交易提供本外币结算等金融服务便利。

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科技金融是“五篇大文章”之首,金融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资本市场对科创的支持有巨大潜力和空间。《方案》鼓励各类风险投资加大对科技企业支持,完善上市和退出的制度安排,创新资本市场交易产品,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提升直接融资比重。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表示,《方案》旨在通过完善资本市场制度,打造更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加速科技创新与市场深度融合。通过鼓励发展创业投资、健全企业并购基金市场等办法,可以降低科技企业融资难度,强化金融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

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科技型企业具有高成长性,但存在投资周期长、投资风险高等问题,同时普遍存在资产较轻、缺乏抵押物等现象。科技型企业的特点与股权、债权融资更为契合。

董希淼建议,创新投贷联动等服务模式,鼓励银行与创投机构合作,为科技型企业同时提供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不断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方式和渠道。“银行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应在科技金融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银行应突出重点,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探索金融与科技融合新模式、新路径。比如,理财公司可发挥其牌照多元、机制灵活等优势,通过发行主题理财产品等方式,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投资。”

看点 3

鼓励发展创业投资 助力“募投管退”正向循环

记者 孙小程 马嘉悦

《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下称《方案》)明确,鼓励发展创业投资,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培育天使投资人群体。支持设立与科创企业生命周期相衔接、与科创融资相匹配的创业投资或私募投资基金,发展与创投类企业发展周期、风险特征、资金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健全资金来源多元、退出渠道畅通的企业并购基金市场。

汉理资本董事长钱学锋认为,《方案》为股权投资行业描绘了清晰完整的蓝图。股权投资包括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三个阶段,科创体系的建设、创新生态的搭建,离不开这三个阶段。浦东新区要实现科技创新体系竞争力的明显提升,也离不开这三个阶段的平台建设,需要政府搭台、国资助力,以及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

盛山资本创始合伙人甘世雄向记者表示,《方案》着眼于解决股权投资行业的瓶颈问题,在“募投管退”上的多条措施安排有针对性、有实际效果。《方案》提出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这呼应了市场期待,将来政策层面可能在税收优惠、市场准入以及奖励等方面出台系列政策,让民间资本更积极主动地参与股权投资。

“《方案》提出,发展与创投类企业发展周期、风险特征、资金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资管新规出台后,多家机构普遍面临的“募资难”问题,《方案》这一措施切中了行业发展痛点,希望股权投资机构能在募资上拥有更多可能性。《方案》提出健全资金来源多元、退出渠道畅通的企业并购基金市场,这有助于股权投资机构打造完整的业务闭环,加速“募投管退”的正向循环。”甘世雄说。

熙诚致远私募总经理许峻铭认为,《方案》提出支持设立与科创企业生命周期相衔接、与科创融资相匹配的创业投资或私募投资基金,有助于进一步打通科创类企业的融资渠道。此前,IPO是创投的主要退出渠道,但是伴随着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创投行业亟待探索多元化的退出渠道。《方案》提出健全企业并购基金市场,有助于行业“退出难”问题的缓解。科创企业的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方案》提出按市场化原则深化科技保险风险补偿机制试点,将助推科创领域的资金与资产实现“双向奔赴”。

联创资本创始合伙人、董事长韩宇泽指出,《方案》传递出了鼓励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积极信号,同时也针对创投行业面临的“退出难”“募资难”等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有助于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助推私募股权行业进一步为科创领域注入“活水”。

看点 4 科技保险服务质效齐升 业务创新迎来更多机会和空间

记者 何奎 周亮

《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下称《方案》)提出,提升科技保险服务质效,依托上海保险交易所,依法合规开展保险产品、技术、模式等方面探索,按市场化原则深化科技保险风险补偿机制试点。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明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方案》将对科技保险的发展带来两方面影响:一方面,推动科技保险市场化专业化发展,为科技保险创新提供更多机会和空间;降低科技企业的风险,提高其参保意愿,从而为科技保险的推广和应用提供更多客户基础。

*近,全球迎来了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变得越来越突出。科技保险作为保障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持工具也迎来了发展的良机。赵明认为,我国的科技保险市场潜力巨大,不断涌现出创新产品,并且政策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增加。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专业化服务团队不足,导致科技保险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科技保险涉及的风险因素复杂,缺乏有效的风险评估和定价方法,使保险公司在核保和定价方面面临困难;科技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尚未完善,制约了科技保险的发展;科技保险需要大量数据支持,包括科技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数据和风险状况等,但目前缺乏有效的数据共享机制。

对于《方案》提出的“按市场化原则深化科技保险风险补偿机制试点”,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表示,创业创新企业面临市场不确定性,通过保险的风险补偿机制降低风险,有助于科技初创企业更好地应对外部风险。盘和林表示:“这种保险创新的具体落地方式和适用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探讨,根据市场需求设计保险产品,使其更具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