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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指导意见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

2024-03-05栏目: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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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月16日电 据国务院网站消息,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旨在更好地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并在更广泛的领域范围内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以下是全文:

国务院发布关于提升政务服务和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完成任务"的指导意见

国发〔202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对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在更广泛的领域范围内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企业和群众的角度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我们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注重推动模式创新和数字赋能,加强整体设计,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优化、办事材料*简化以及办事成本*小化,从而*大限度地利企便民,激发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

到2024年,我们将推动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建立健全“高效办成一样事”重点事项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动机制,实现**批高频、广泛、问题繁多的“一样事”高效办理。到2027年,我们将基本实现无处不在、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样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极大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全面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

(一)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优化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应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专业服务窗口。除非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都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办理,以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有关部门独立设立的政务服务窗口应整合进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对于无法整合的,应纳入整体管理并提供规范服务。在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分布情况的基础上,统筹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建设。鼓励在条件和需求允许的银行网点、邮政网点、园区等地设置便民服务点,同时探索利用集成式自助终端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服务。国务院部门可根据需要设立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提供办事服务。

(二)推动在线办事“一网通办”。强化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的构建,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核心,整合各地区和部门的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高频事务实现网上办理,推行在线办理、移动端办理、一次性办理,实现从网上可办到便捷办、易办。加强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的网上统一受理端建设,推动办件信息实时共享,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类办事服务系统,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全面接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况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应纳入同级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办理。

(三)促进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加强政务服务热线整合,根据需求设立重点领域专席,持续提升12345热线接听效率,高效受理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办理指导等诉求。建立完善的“接诉即办”机制,更好发挥热线直面企业和群众的窗口作用,及时了解问题和建议,推动解决服务问题。提高12345与110对接联动效率,科学合理分流非警务求助。加强12345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体系、“好差评”体系等业务协同,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

三、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全面创新

(四)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立足于以企业和群众为中心,将需要多个部门办理或跨层级办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进行集成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的便捷服务。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及各自职责,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推动申请表单多表合一、线上一网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同时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等,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

(五)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基于政务服务部门明确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的理念,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难度、风险可控程度、服务对象信用状况等,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明确办理条件,约定责任义务。加强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协同,建立差异化的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并逐步推动将承诺和履约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六)推进跨域异地办事。针对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不断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的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实现就近办理和异地办理。通过利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的“跨省通办”业务支撑系统,推动数据跨域共享和系统无缝衔接,实现异地事项的一站式网上办理。通过优化线下代收代办服务模式,建立收件、办理两地窗口的协同联动机制,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分工,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开设远程虚拟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远程帮办服务。支持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地区探索更多事项跨区域办理。

(七)推进政策服务免申办。通过全面梳理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条件和适用规则,强化数据归集共享、模型算法和大数据分析支撑,精准匹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和群众,并逐步实现政策的“免申即享”。对于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依申请办理的事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自动生成申请表和调用申请材料,并主动推送,方便自愿申请。通过优化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丰富政策库,实现利企便民政策和服务精准直达。

四、全面加强政务服务的数字化赋能

(八)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作用。利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打造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总枢纽,加强公共应用支撑体系建设,提高自然人和法人身份认证、跨域电子印章验签、办件调度、用户管理等方面的支撑能力。各国务院部门应加速整合本领域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并以数据接口等方式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联通,促进条块系统更好地融合互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省级统筹,标准化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实现业务协同联动、服务同质高效,提高省级平台的公共支撑能力和市级平台的应用创新能力,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地市级以下政务服务平台。

  1. 力争提高政务数据共享效果。完善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枢纽,集中政务数据共享需求,并逐步将其纳入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垂直管理信息系统对接清单,以促进国务院部门数据按需流向地方和直达基层。不断提升政务数据质量,在数据治理方面从源头加强控制,以实现“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数据规范为目标,推动实施“一数一源一标准”的理念。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原则上不需要提交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可通过数据共享进行核验,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情况下不需要提交实体证照。在法律和规章的指导下进行政务数据共享和使用,加强全流程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保护。
  2. 持续推进新技术应用全流程。按照成熟稳定、适度超前的原则,创新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政务服务从人力服务型向人机交互型转变,从经验判断型向数据分析型转变。推动新技术在具体办事服务场景中的应用,改善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提升智能预填、智能预审等服务功能。探索应用自然语言处理大模型等技术,提升线上智能客服的意图识别和精准回答能力,优化智能问答、智能搜索、智能导办等服务,以便更好地引导企业和群众高效便捷地办理事务。

五、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扩面增效

  1. 增强帮办代办能力。完善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体系,明确人员配置、工作职责、责任边界、服务内容,提高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提供线上高频服务的专业人工帮办代办,推行语音提醒、预约、办理和问答式引导等智能帮办服务,解决在线操作、材料上传、业务办理等方面的问题。优化线下帮办代办工作机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等服务。在高新区、产业园区等加强项目全流程的帮办代办,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专班服务、专员跟进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
  2. 丰富公共服务供给。在优化提升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托育服务、住房保障等领域公共服务的基础上,推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热、网络通信等公用事业领域高频办理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接入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公用事业领域有关单位从企业和群众角度审视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推进水电气热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网报装和投资建设审批等关联事项的跨领域集成办理。

(十三)拓展增值服务内容。依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打造定制化、套餐式、模块化的涉企服务“一类事”场景,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衍生服务。探索统筹行业协会、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等涉企服务资源,一站式提供政策推荐、咨询、解读、申报等政策服务,公证、合规指导、涉企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融资担保、产业基金对接、上市培育等金融服务,人才认定、住房安居、资金补助等人才服务,科技企业培育、产学研对接等科创服务,外贸资源对接、报关退税咨询、汇率避险指导等国际贸易服务。

六、全面夯实政务服务工作基础

(十四)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政务服务标准总体设计,制定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12345热线运行等标准规范。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标准,完善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等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编制集成办理“一件事”工作指引和办事指南,完善跨区域办事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

(十五)加强政务服务制度供给,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推动国家层面政务服务领域立法研究。及时进行政务服务改革的清理和修订,使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改革相适应,同时加强相关业务领域的制度保障,解决集成办、承诺办、跨域办、免申办等创新服务模式中的制度障碍。完善数字化应用的政策支持,确保电子证照和政务数据的高效共享应用,以及电子档案单套归档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措施。

(十六)健全政务服务工作体系,推动国家、省、市、县、乡五级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构建一体联动、高效便捷、权责清晰的工作机制。加强各级政务服务窗口人员的配备、管理、培训和考核,出台激励奖励措施,推进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的统一配备和职业化发展。创新政务服务人才的引进、培养、选拔和评价机制,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服务意识和数字素养,加强政务服务专业化队伍的建设。

七、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区要加强省级统筹,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目标,共同攻坚。对于列入重点事项清单的“一件事”,要逐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职责分工,确保取得实效。国务院各部门要强化条块联动,加强业务指导和数据共享支持。国务院办公厅要加强统筹协调,开展试点示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逐年推出一批重点事项,推动政务服务持续提升质量和效率。

(十八)加强宣传推广。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宣传"高效办成一件事"政策的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工作合力,严格抓好工作落实。鼓励各地区在实践中进行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力争在重点领域和重点事项上取得更大突破。及时总结实践中取得的有效经验和做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复制推广,推动"一地创新、多地复用"。

国务院

2024年1月9日